咨询热线:4006024337

欢迎加入新干线教育集团官方网站!

日本外国人在留超341万,中国籍占比第一!中国移民局将从4月开始严惩海外非法移民?

日本出入国在留管理厅3月22日公布的数据显示,截至2023年底,在留外国人数为341万992人。比2022年底增加11%,创出历史新高从在留资格来看,永住签证最多,达到89万1569人。其次是技能实习资格,有40万4556人。


8


从国家和地区来看,中国人最多,达到82万1838人,比上年增加6万275人。第二、三名分别为越南人和韩国人。另从所在都道府县来看,人数最多的是东京,其次为爱知、大阪、神奈川、埼玉。


据报道,加上自1952年到2021年为止,加入日本国籍的华人人数累计约15万人,还有截至今年1月1日的大陆与台湾地区的在日非法滞留约10,072人,日本华人华侨可统计人口约为1,048,573人(不包括3个月以下的短期逗留者)。


在日外国人中,上升最快的是印度尼西亚人,截至2023年末,印度尼西亚人为149,101人,增加了50,236人。此外,缅甸从去年年底的第11位上升至第8位。


 从国家和地区的人数排行榜上看,排名前十位的是:

(1)中国大陆821,838人(+60,275人)

(2)越南565,026人(+75,714人)

(3)韩国410,156人(-1,156人)

(4)菲律宾322,046人(+23,306人)

(5)巴西211,840人(+2,410人)

(6)尼泊尔176,336人(+36,943人)

(7)印度尼西亚149,101人(+50,236人)

(8)缅甸86,546人(+30,307人)

(9)台湾地区64,663人(+7,369人)

(10)美国63,408人(+2,604人)


9


另一方面,截至2023年底,非法滞留日本的外国人达到79,113人,比上一年增加了8,622人(12.2%) 。从民族/地区来看,越南人数最多,为15,806人。泰国和韩国紧随其后。从在留资格来看,以游客名义“短期滞留”黑在日本人数最多,达49,801人,其次是“技能实习”和“特定活动”。


67


按国家及地区划分的非法逾期居留者中:

(1) 越南 15,806 人 (+2,098)

(2) 泰国 11,494 人 (+1,945)

(3) 韩国 10,869 人 (+361)

(4) 中国大陆 6,881 人 (+99 人)

(5)菲律宾 5,069 人(+407 人)

(6) 印度尼西亚 4,537 人(+1,352 人)

(7) 中国台湾 3,191 人(+318 人)

(8)斯里兰卡2,001 人(+406 人)

(9)柬埔寨1,731 人(+ 546人)

(10) 马来西亚 1,387人 (-87人)


68


按在留资格分类的非法滞留者:

 (1) 短期滞留 49,801人 (+3211人)

 (2) 技能实习 11,210人 (+3225人)

 (3)特定活动 8189 人(+1974 人)

 (4)留学 2288 人(-177 人)

 (5)日本人配偶等 1880 人(-57 人)


有网友称,去年,日本出入境在留管理厅曾决定,对于在日本出生长大却没有在留资格的约200名外国人子女,原则上给予其“在留特别许可(在特)”,允许在日本合法逗留。


10


根据日本新的入管难民法修正案,据悉只要孩子的父母没有重大犯罪记录,就可以申请“在特”,和日本孩子一样正常生活。


考虑到子女需要父母照顾,在子女获得“在特”的情况下,日本政府也会考虑给其家属“在特”的合法身份。


69


但是总归而言,日本非法滞留会被视为犯罪行为。非法滞留的后果可能因情节轻重而异。轻微的情况下,当事人可能会被所在国家遣送回国。


如果严重违反当地法律法规,当事人可能会受到当地的刑事处罚。对于有两次以上被强制遣返记录的人,日本政府拒绝其入境的期限由5年增加到了10年。


对于唆使或帮助他人非法入境、滞留及就业的相关人员,如果是外国人就会被强制遣返,如果是本国人则被处以高额罚金。


93


另外,针对海外非法移民,中国移民局或将会从4月开始实行新规:

1、通过旅游签证、落地签证、免签非法逾期滞留外国的中国公民,个人征信将列入不良记录;

2、护照将会被吊销,五年内不得办理新护照;

3、再次办理新护照时,需要有公职人员担保;

4、逾期滞留外国的人员,其子女不得报考公务员(还有一些版本说连知名大学都不能报考)。


目前这些只是网上的传闻,具体要看4月1日正式出台的政策。不过“护照被吊销,5年不得重新办理”这一条可信度最高,后续会追踪报道。


2000


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

扫描二维码咨询

日语学习/日本留学/日本工作


Copyright @ 2004-2021 辽宁政通对外劳务经济合作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. 辽ICP备17008659号 版权所有 | 网站地图